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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乐酩眨眨眼,嘴唇微张,被酒液染亮的唇透着肉粉,两边各有一颗米粒大的小酒窝。
他想这一定是世界上最贴切最浪漫的名字,就像他第一次看到余醉那双灰绿色的眼睛。
“这个名字是谁取的啊?”
不管是谁,都一定对这杯酒和这杯酒代表的人倾注了很多很多爱。
余醉:“狗。”
汪阳:“老板弟弟。”
“……”陈乐酩无语,他对这位名声不好的弟弟越来越好奇。
汪阳还不怕死地补充:“不光这个名字,所有名字都是他取的,这些酒也都他调的!”
“滚。”
“滚就滚,当谁稀罕。”汪阳拍拍屁股扭头就走,突然哎一声,问陈乐酩,“少爷,选出来主推哪一杯了吗?”
“啊!”陈乐酩这才想起来自己有要事在身,万分纠结地在自己喝过的四杯酒上点了一圈,最后选了四十四次日落。
汪阳意外:“你明显更喜欢酩酊不醒。”喝得一滴不剩。
陈乐酩挠挠脸,偷看余醉一眼,不好意思但很诚实地说:“我不想很多人喝这个……”
他不想这杯酒被人免费品尝,随意评价,甚至多方挑剔,仿佛一杯酒也会伤心。
他明明有很多圆滑的说法,让他看上去不那么笨拙和明显。
比如这酒有点辣、有点呛、度数太高、冰块太凉……但他统统没用。
因为他知道酒很好,是他的心思太狭隘。
狭隘到他说完那句话后连头都不敢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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