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温千晓躺在软塌上闭目养神,安逸得很。
就在一刻钟前,他又又又惨遭小仙君拒绝,没能讨着一个小道侣。不过好在最后换来了一个为期十年的赌约,勉强算是给小仙君盖了个戳,收进了自己的羽翼之下。
还行,不亏。
……
一刻钟前。
“做本尊的道侣不好吗?有这层关系在,至少在明面上,孽海无人敢说你闲话。就算是丹霞想动你,也得掂量掂量。”
“谢过魔尊好意。”小仙君捧住搭在自己肩上的白骨手掌,十分轻柔地将它移了下去,拘谨地往后挪了一点,“道侣之事应当更慎重些,不该以这样轻率的缘由给出去。我本来就无处可去,自然会留在无名宫里陪伴你左右,用不着什么道侣名分,十年、二十年……就当是回报了这份庇护的恩情。但我不愿意一辈子留在孽海,若有机会,我想回到青崖山,平平淡淡渡过余生。”
温千晓陷入了沉默。
他知道白子游口中的机会是指什么。丹霞一死,所有的威胁不复存在,白子游自然能毫无顾忌地离开无名宫,回到青崖山。
而回去的前提,是没有魔尊道侣这个名头缚着。
小仙君想得倒是通透,只不过字里行间透着“用完就把自己扔了”的意思,让魔尊大人稍觉不爽。
愿意主动庇护是一回事,被偷偷利用又是另一回事。
他孽海魔尊从不做亏本买卖。
“本尊要的陪伴不是什么煮酒饮茶,对谈诗赋。”温千晓存心想把人唬得老实些,伸手掐住白子游的下巴,逼迫他看着自己的眼睛,缓缓贴近,低声暧昧道,“本尊要的是暖床人,无名无分,你也愿意?”
小仙君呼吸顿时急促起来,眼神闪了闪,明明白白将“不情愿”三个字写在了脸上。
“不愿意么?”温千晓循循善诱道,“阿霜,你可要好好想清楚,究竟是做与本尊缔结生死契印的道侣,还是……唔?”
一不留神居然让他挣脱了出去。
胆子很大嘛。
“我要是答应了做道侣,与暖床人又有何区别?无名无分,才好回去青崖山。”
【原创世界】【无系统】【不无敌】在比安塔纳,与卡灵共生的人称为双影人,他们获得卡灵赋予的属性和能力,飞天遁地,易容重生。决斗胜利越多,寄生卡灵越强,赋能越强,可人的自我意识越弱,随时可能失控、疯狂、堕落。调查双影人的机构为拘灵司,嫌疑犯在心崩决斗落败记忆会曝光,清洗或实锤犯罪。极个别嫌疑人不仅嘴硬,决斗实力还强,涉及的案件又重大,是个硬骨头。拘灵司陷入困境。直到有一天,司里来了个牌瘾大的。“没什么要说的吗,接下来可就是审↗讯↘时间了。”“你还没问呢。”“非常好,我就喜欢你这种冥顽不灵的犯人,来吧,决斗!”“你倒是听人说话啊!混蛋!”...
颜与墨,魂与骨,相生相伴。原本只想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,没想到牵扯进一个巨大的阴谋。梦里的那个人到底是谁?为什么会和自己一样?三大古族之间的纠缠不休,为何要把她拉进去?自己到底是什么人?这个世界又是什么样的?......
白切黑疯批美人攻×自1为是海王受 - 空置的小院中搬来个年轻人,整日闷头种花,闲了就给村里小孩讲故事。 他说自己以前是挥金如土的富二代,还有个天仙一样的前夫,过的那是神仙日子。 小孩们听了都笑他做白日梦。 后来,得知前夫即将再婚。 年轻人将盛开满院的花一把火烧了个干净。 - 袁冉和宋知舟最后一次见面,宋知舟把他踹翻在地,逼他在离婚协议上签字,净身出户,永远不许回去。 袁冉万念俱灰签了字,遁走他乡。 两年后,袁冉回来,全部行李不过两桶血红油漆。 他要给前夫的世纪婚礼一点“颜色”看看。 可惜还没得手就被撞破,连人带桶关进阁楼里。 身着婚礼服的宋知舟姗姗来迟,饶有兴致欣赏被五花大绑的袁冉,眼底隐隐跳动疯狂色彩。 “我说过吧?你只有一次逃跑机会。” — 食用指南: ·从刚结婚开始写,前面节奏比较慢 ·非常非常狗血,不适合极端攻/受控 ·俩主角都不正常,但攻更胜一筹 ·前期比较甜,中后期非常虐,慎慎慎 ·角色行为不代表作者三观,可骂角色,勿上升作者 ·请勿在评论区吵架,看到会删 一句话简介:“我说过吧?你只有一次逃跑机会。”...
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,更倒霉的是,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,最后被开棺鞭尸的那种炮灰。 穿过来后我才发现,哦,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,连性别都不太对。 为了保住小命,我一边远离男主,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公主,可我是个理科生,对文言文过敏,谁知道我在书院里上学时有多苦。 有一次,边境骚乱,朝廷准备把公主嫁给几千里外的可汗,以达成秦晋之好。 我只当了两年公主,但在其位谋其政,当嫁还是得嫁。 行至一半,随行的宫女都跑了大半的时候,男主策马停住我的车,说他已经平定边疆,准备护送我回朝。 我内心感叹,男主果然是本书唯一龙傲天,但也没必要这么费力拯救一个落魄公主吧。 虽然奇怪,但我也不想去大草原和可汗击剑。 当天晚上,我收到消息,可汗的头颅已于两天前落地。行至驿馆,搭着他的手,走下马车时,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。 男主说他喜欢我,夺妻之恨,不得不报。 我心想:男主,你在小说里人设是没老婆,注孤生的那种,怎么就夺妻之恨了…… 后来,我登基为帝的时候,他站在我的身边,是我的权臣、驸马,我的男朋友——明野。(PS:古代没办法领结婚证,我只能叫他男朋友了。) 1.文案第一人称,正文第三人称主受,耽美文,耽美文,耽美文 2.穿书文,甜文,很甜。《金屋里的白月光》古代版,没看过白月光的话也没有问题! 3.明野×容见,神经病阴鸷重生男主攻×貌美可爱女装大佬公主受...
“我以为自己喜欢的是那片原野,可是再返回去时,发现它不过是一片荒芜的草地。”“我以为我喜欢听箫声,但是流风镇吹箫的高手不少,我还是觉得那声音不够动人。”“我以为我是留恋那群流萤,于是自己偷偷抓了几只瞧,却发觉他们不过几点萤光而已。”“然后,我在回程的路上,看到了饿虎林中的你。看到了你,才觉得你周围的一切事物,我都喜......
关于释刀传:一把隐藏着秘密的刀,一个隐藏着秘密的人,当陆离得到释刀的那天起,他就已经身在江湖。追-更:roewo(woo18)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