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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警花(第1页)

似乎我应该感谢天,感谢地,感谢思怡,感谢老罗。

就在我最穷困潦倒的时候,给了我这样的机遇。而且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,甚至未来是什么样子都可以预计得到。就正如老罗安排的那样,混入警校,然后等待毕业,参加公务员考试,分配,调入市局,一切“顺理成章”地最终成为警察。

然而我的内心,似乎总有些不安的感觉。我曾经是一个习武的人,教我搏击的那位泰国归侨同时也是个修道之人,注重内心的调节。在他的严厉督导之下,我的少年,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和普通少年人不同,每天都要静坐默思。这种默思的直接好处,就是让我有一种异于常人的第六感。

当然,这也许只是某种天赋。

很多次,每次危机发生之前,我都有些莫名的不安情绪,尽管我不知道,将会发生什么。事实上在我的记忆当中,我曾经是个极不安分的少年,参与过的打架斗殴简直举不胜举,或者为所谓的义气,或者仅为朋友的一句话就去了。但这么多次搏斗,我却很少有受伤,全因这种很难用语言表述的第六感。

当别人的西瓜刀从身后砍向我时,当一块板砖砸过来时,我心头总会有这种强烈的不安感,然后提前做出反应。这极大程度的让我可以在搏斗中得以安全。

当然,也有例外,比如为了救思怡和鹰刀帮那群混混打架时,左手骨折了不说,还差不多断了两条肋骨,这么几年下来,感觉也没有完全痊愈,冬凉的时候胸口附近总有隐隐地作痛。

毕竟我不是李小龙,也不是李连杰,一个打十多个总是要吃亏的。

不知道为什么,这种莫名的不安感忽然又涌上心头。我不知道,在这校园,亦或者在别处,将会发生什么。

在这初夏,天却忽然意外的凉了。风很大,我头皮有些发麻,忽然醒悟,原来是自己理了个寸头的关系。照照镜子,感觉头型很失败,当初以为警校都是要理平头的,呆了几天,才知道自己错的深了。出于利益的关系,这间警校已经不是非常正规了,学校里多的是穿着休闲,非公安专业的学生。况且就算是公安专业,也只是对新生要求严格一点,对于老生来说,除了专业技能课,大部分学生都不愿意穿着难看的制服的。更别提这寸头。

我真他妈的傻了,会听韩校长这废话,剪了这么一个近于光头的发型,风吹来,头凉凉的挺不习惯。

“大胖呢?又去苦读啦?”小四到处张望。

补充一句,大胖也是我寝室的一哥们,人如其名,体格雄壮。怕有九十公斤的个头,套上件白T裇的话跟北极熊没什么区别。大胖人很和蔼可亲,但过于好学上进了些,和小四他们完全是两类人,整天只知道上课下课,没事就去图书馆看书,天黑黑才知道回来。我来这么久就没见过几眼。只知道他为自A市附近的乡镇,高中时成绩非常之好,完全是一流重点大学生的材料,但因为家境不是太好又想着能经常回家帮忙做事,所以才选择念这所普通警校。对这样的人,我心里总是佩服的。这样的人,无论到了什么地方都不会放弃自己的信念,知道自己要干什么。不像我,完全没有方向。

世界上总有这么些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,会让你感动。

这时赢政边提着裤子边哼着小曲地从卫生间出来,说大胖不在教室图书馆还能去别处?这家伙不念清华真是国家的巨大损失啊。

小四随手抓了团纸朝赢政还没拉起的裤裢扔过去了。说赢政你不洗澡就算了,撒尿也偶尔冲冲厕所行不,我求你了!很臭呀!

赢政才不管小四,往小四身边一坐,哟哟乱摸了两把,说道:“哟,臭到我家冯程程冯美女了,真是罪过呀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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